泸江教函〔2017〕151号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评选表扬
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
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教管中心,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江阳职高,教研培训中心:
现将《泸州市教育局关于推荐表扬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泸教局函[2017]19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和条件,认真组织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要求
各镇(街)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学校推荐,每个学校确保推荐1名优秀教师和1名优秀班主任、每个镇街和城区学校要推荐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作为全区候选人。
二、上报推荐材料时间
各镇(街)教管中心和城区务必于6月29日前,将推荐评选工作报告、《泸州市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泸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和《推荐对象汇总表》报教育局人事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后要附《征求意见表》。
三、推荐工作要求
各镇教管中心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的方式进行,推荐人选事迹要突出。
联系人:张本兴,联系电话:0830-3123593,QQ邮箱:921267160。
附件:泸州市教育局关于关于推荐表扬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
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局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泸教局函〔2017〕198号
泸州市教育局
关于推荐评选表扬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局管事业单位:
为了在全市掀起尊师重教、终身从教、优先发展教育热潮,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师积极献身教育事业,根据《关于实施“酒城人才新政”促进区域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泸人才发〔2017〕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推荐评选表扬一批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就推荐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长期从事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研究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
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中长期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育工作者。
在近五年内曾获得同类同级及以上荣誉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需推荐参加评选的,要从严掌握;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工作者人选,原则上近五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优秀等次。
(二)评选名额
全市共评选优秀教师200名、优秀班主任10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30名(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赞扬。
2.治学严谨,为人师表,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切实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或《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纪律规定》。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学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5.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推荐工作中“一票否决”: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违反《泸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五项规定》的;
(3)违反学校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5)组织或参与罢课、变相罢课、怠工等行为的。
(二)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优秀班主任除具备优秀教师条件外,必须从事教育教学10年以上,担任班主任工作5年以上,且现在仍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专任教师。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受到单位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职工、学生、家长的赞扬。
2.努力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能开拓创新,在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成绩显著。
3.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协作互助,所分管工作在业内评估中成绩明显。
4.近5年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评选工作中一票否决: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通报批评的;
(2)工作失误,造成生命或财产损失的;
(3)违反管理制度,情节较严重的;
(4)违背职业道德规定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评选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程序,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按规定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区县教育部门审核同意,再报市教育局审批。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拟推荐对象姓名、简要事迹。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代表性、导向性。各区县推荐优秀教师时,要统筹考虑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学校和单位的特点,力争做到具有代表性、广泛性和导向性。
1.坚持向教育一线教师倾斜。中小学校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应以教育一线专任教师为主,承担一门主要学科教学工作任务的学校校级干部可以参加评选,但上报人数不得超过本区县推荐总人数的10%。
2.坚持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各区县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人选中,农村学校(除城区、县城及城关镇所在地学校以外的学校,下同)教师所占比例不得低于70%。城区、县城及城关镇所在地中小学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3.兼顾推荐人选的代表性。各区县推荐优秀教师人选中,必须有幼儿园教师(或保育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施“特岗计划”的区县应注重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特岗教师。
(三)坚持评选标准,严把质量关。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推荐评选条件进行,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政治条件,把好事迹关,认真挖掘和总结拟推荐对象的先进事迹;把好条件关,严格甄别,突出典型,确保评选推荐质量,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推荐的典型要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和示范性。优秀教师推荐人选必须具备教师资格条件,参评中小学校长须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和提高培训证书。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奖励。对在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所有优秀个人推荐对象须按照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计生部门意见(附件6)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请各区县、各学校(单位)在2017年7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市教育局。推荐材料内容包括:推荐评选工作报告(包括评选工作程序、评选结果、公示等情况),《泸州市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附件2),《泸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附件3)、《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附件4),《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5)。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后要附《征求意见表》(附件6)。主要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600字以内。推荐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一式一份,并报送电子文档。
四、奖励办法
对评选出的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颁发“泸州市优秀教师”“泸州市优秀班主任”“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证书。
联系人:周智刚,联系电话:0830-3193863、0830-3103083(传真),电子邮箱:1064886974@。
附件:1.泸州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教育工作者名额分
配表
2.泸州市优秀教师推荐审批表
3泸州市优秀班主任推荐审批表
4.泸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5.推荐对象汇总表
6.征求意见表
泸州市教育局
2017年6月15日
附件1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单位
|
优秀教师
|
优秀班主任
|
优秀教育工作者
|
合 计
|
200
|
100
|
30
|
江阳区
|
22
|
11
|
3
|
龙马潭区
|
17
|
8
|
2
|
纳溪区
|
21
|
10
|
3
|
泸 县
|
35
|
18
|
5
|
合江县
|
30
|
13
|
5
|
叙永县
|
30
|
13
|
5
|
古蔺县
|
32
|
14
|
5
|
市直属学校(单位)
|
13
|
13
|
2
|
其中:外国语学校
|
2
|
2
|
|
泸州老窖天府中学
|
2
|
2
|
|
泸州高中
|
2
|
2
|
|
泸州市职业技术学校
|
2
|
2
|
|
天立学校
|
2
|
2
|
|
电 大
|
1
|
1
|
|
泸职院
|
2
|
2
|
|
附件2
泸 州 市 优 秀 教 师
推 荐 审 批 表
区 县
工 作 单位
姓 名
填 报 时间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教龄
|
|
任班主任年限
|
|
学历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所在单位
|
|
现任行
政职务
|
|
通信地址
|
|
个
人
简
历
|
|
曾获
主要
奖励
|
|
近三年
以来
教学
工作量
|
单位盖章
|
从事专任教师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
单位盖章
|
主要
先进
事迹
(不超
过600
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所在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附件3
泸 州 市 优 秀 班 主 任
推 荐 审 批 表
区 县
工 作 单位
姓 名
填 报 时间
姓名
|
|
性别
|
|
民族
|
|
出生
年月
|
|
政治面貌
|
|
教龄
|
|
任班主任年限
|
|
学历
|
|
专业技
术职务
|
|
所在单位
|
|
现任行
政职务
|
|
通信地址
|
|
个
人
简
历
|
|
曾获
主要
奖励
|
|
近三年
以来
教学
工作量
|
单位盖章
|
从事班主任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
单位盖章
|
主要
先进
事迹(
不超
过600
字)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
|
|
|
|
|
|
|
|
|
所在单
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级
教育
行政
部门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盖章)
年 月 日
|